天柱县2021年招聘186名社会化服务教师工作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县教科局委托,贵州省黔东南天柱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6名社会化服务教师到相关学校从事辅助教学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期限及待遇
(一)岗位性质:社会化服务教师(不占编制)。
(二)派遣时间:11个月(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三)派遣学校:根据全县各公办幼儿园需要进行派遣。
(四)工资待遇:工资3000元/月(含“三险”单位缴纳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三险”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学前教育辅助教师共186人。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富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3)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7日,共2天(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2.填写《2021年天柱县招聘社会化服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聘用人员,发现有虚假信息的,即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当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名并列时,以具有天柱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都有天柱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低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入职审查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贵州省黔东南天柱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中,入职审查、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派遣期内中途辞职的,可顺延递补,无补录人员的另行组织招聘。
八、签订合同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天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贵州省黔东南天柱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部署,对参加天柱县2021年社会化 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黔东南州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打印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报考主管部门。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报名或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报名、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十一、本《方案》由贵州省黔东南天柱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15870297046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02_69841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