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毕节市纳雍县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221 次 日期:2021-08-24 09:56:0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毕节市纳雍县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实施方案”,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改领〔2017〕2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98名在职在编教师到城区初中和小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职位及人数

拟考调城区初中和小学缺科教师198人(初中学段95人:其中纳雍二中18人、纳雍三中7人、纳雍七中50人、纳雍思源实验学校20人;小学学段103人:其中纳雍恒大实验小学40人、纳雍天河实验学校3人、纳雍一小20人、纳雍三小10人、纳雍六小26人、纳雍特殊教育学校4人)。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职位和学科需求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县职中、纳雍八中、纳雍二小、纳雍四小、纳雍五小、第十六小、纳雍八小和本次考调学校教师除外)。

(二)考调条件

1.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不限;

3.至今连续在本县乡镇教师岗位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人员(计算服务及工作时间至2021年9月1日止);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学历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初中学校教师不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2020年9月以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产假除外);

5.离职进修学习期未满的;

6.2019年、2020年城区学校考调进入选岗环节,放弃选岗的;

7.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

三、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

《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1年8月23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天河实验学校。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A4纸打印的《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各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4.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中午12:00点。

(五)笔试(占总成绩4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1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纳雍县天河实验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时间:2021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成绩于2021年9月1日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六)面试(占总成绩60%)

按照考调职位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①报考初中学科教师的面试由同一班级40至50名学生和5名老师组成面试考官,学生和老师分别打分,成绩计算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成绩。②报考小学学科教师的面试由7名教师组成考官,成绩计算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成绩。③面试采用试讲10分钟。④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⑤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内容:所报学科内容。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七)考察

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考察合格一并调用。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实施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

通过考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七)公示、选岗和调动

1.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考调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2.选岗

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

3.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将《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增员审批表》及有关考察材料 ,统一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调动。

放弃调动者以及调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考调学校报到的,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商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工作,2021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调动后根据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相关单位抽人落实考调工作具体事宜。

五、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县人大、县纪委县监委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报考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实,有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个人作不诚信记录载入个人档案,并将违规事实提交纪委监委作严肃处理;若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方案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招考。

附件:1、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职位和学科需求选岗一览表.doc

2、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3、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缺科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docx

4、纳雍县2021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docx

2021年8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23_69728501.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 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贵州 考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