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竞聘三级-四级岗位职员公告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780 次 日期:2021-08-20 17: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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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竞聘三级-四级岗位职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用人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区经开区”),激发职员干事创业热情,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郊区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郊发〔2020〕38号)、《郊区经济开发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郊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郊区经济开发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竞聘三级-四级岗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

1.区经开区全体职员(包括目前在岗和编制关系在区经开区人员);

2.全区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区政府聘任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在区直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需经现单位同意盖章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及区级分管领导签字;在郊区乡、镇、办事处工作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三、竞聘岗位(见附件1)

四、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身体健康;

3.竞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其他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宜报考的。

五、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工作主要分为发布竞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研究确定人选、公示与聘任等五个步骤。

(一)发布竞聘公告

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上发布公告。后续相关事项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和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区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

(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楼党群工作部302办公室(铜都大道南段3899号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35栋A座)。

咨询电话:0562-5720056,0562-2861600,0562-212203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岗位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告人员须递交《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竞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考人数与岗位竞聘的比例不低于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竞聘计划。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竞聘

竞聘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

实际参加竞职演讲人员数如等于岗位竞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研究确定人选

根据竞职演讲成绩排名,按竞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如个别岗位的面试环节参加人数不能形成竞争,且考生成绩已达到75分及以上,该考生为此岗位入围人选),改革领导小组根据竞职演讲得分,并综合竞聘人工作履历、能力素质、专业专长等,研究确定岗位人选。

(五)公示与聘任

1.公示:岗位人选确定后,对拟聘任的人员在铜陵市郊区政府网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受聘人员放弃岗位聘任或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递补。

2.试用期和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

区经开区聘任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区经开区聘任职员中原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实行“档案封存”,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级,原职级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保留“还原渠道”,按规定办理晋级晋职手续,计入个人档案。在调动、退休、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时按个人档案身份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原档案身份和档案标准依法缴纳。在聘用岗位上表现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相关规定晋升“档案职务”。

五、竞聘工作纪律

为增强竞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郊区人社局对竞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竞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97276 (区纪委监委)

0562-2896828 (区人社局)

0562-5720056 (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六、考试组织实施

本次竞聘工作,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四级岗位职员竞聘岗位表

2.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竞聘三--四级岗位职员报名表

中共安徽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郊区经济开发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ljq.gov.cn/jqzx/gsgg/202108/t20210820_1528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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