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898 次 日期:2021-08-04 1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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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准考证领取

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4:00-17:30到合肥宜临国际大酒店(桐城路与芜湖路交叉口向南100米)一楼玫瑰厅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同时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370、3000371)、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468-3000471)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方式

对应聘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分以下两类岗位进行:

1.对报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370、3000371)、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468-3000471)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试讲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效果等。试讲答辩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答辩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2.对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1)对报考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370、3000371)、安徽省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468-3000471)的考生,试讲答辩时间定于2021年9月4日,具体时间为9月4日8:30-17:30。

(2)报考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28日-8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天8:30-17:30。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分不同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四)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参加同一岗位专业测试的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ah.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省水利厅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水利厅审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应申领“安康码”,“安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128408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2021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4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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