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来源:集美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2051 次 日期:2021-07-28 16: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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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美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集美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体检定于7月31日上午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地点:集美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地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正面大楼(诚毅大街1号主楼)三楼会议室

二、集中时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7:1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照片(1张1寸个人半身彩照)、八闽健康码(自行打印7月30日当天的健康码纸质版1张);同时,准备体检费用410元。

2、体检前三日内正常清淡饮食、休息,勿酗酒及剧烈运动。7月30日晚20:00以后需禁食、空腹勿饮水,31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考生应熟悉招聘考试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与体检。

5、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需携带相关的医学证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均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且要求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7、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集美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集美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107/t20210727_7954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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