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治学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1585 次 日期:2021-07-28 14: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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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长治学院(ChangzhiUniversity)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上党古城——山西省长治市,分南北两个校区。长治关山伟固、文明久远,曾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称号。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760余人,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高等学校优势专业等教学平台,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等科研平台。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三晋英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优秀教师30余人。另外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70余人。

学校现有14个教学系部,分别为中文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历史与旅游管理系、法律与经济学系、外语系、教育系、音乐舞蹈系、体育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系;共有4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学院2021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含2021年毕业的定向、委培生)。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各学历阶段均须取得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长治学院北校一号教学楼十层

3.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报名当天凭行程绿码及健康绿码到达指定报名地点,如应聘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1)《长治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报名当天未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不予受理)。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三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6)2019年、2020年硕士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专技1岗位应聘人员目前仍在职的,需提供企业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招聘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实施招聘,人数一般为5-9人,长治学院专家人数只限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长治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长治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现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长治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355-217801615635521777

监督(举报)电话:0355-21780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长治学院2021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2.长治学院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长治学院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7/t20210727_21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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