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11635 次 日期:2021-07-28 14: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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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开放床位数180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

7.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2021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以及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7月 27日至1985年7月 27 日之间出生),博士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7 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省中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 日--2021年8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门诊楼2A10房间;

(2)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

①报名者须下载并填写《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申报岗位一栏须写清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提供普通类高中毕业证、入学招生底册(从学校档案室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取并加盖印章);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⑥有资格证书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

⑦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性硕士证明)。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本次招聘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中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3.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中医院官网(http://www.hbszyy.cn/)通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科研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中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和医院通知公告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因请假等各种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2021年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未取得人员在聘用后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或解聘。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中医院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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