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市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72 次 日期:2021-07-26 1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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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枞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见附件一):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枞阳县第二中学(枞阳镇湖滨路)。

四、面试方式:实行全封闭管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拟任岗位的要求和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于8月1日上午7:20—7:5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枞阳县第二中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候考室,分组抽签决定面试出场顺序。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4、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等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6、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报到时一并缴纳)。

附件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进入面试程序人员名单

附件二:面试考生须知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附件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进入面试程序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职测分数 综合分数 总分 备注
210101 1403001 90.5 86 176.5  
210105 1403001 76.5 100 176.5  
210111 1403002 98 89 187  
210109 1403002 84.5 92 176.5  
210107 1403002 86 89 175  
210119 1403003 95.5 88 183.5  
210115 1403003 88 94 182  
210120 1403003 73.5 99 172.5  
211006 1403007 96.5 129 225.5  
211004 1403007 107 103 210  
211003 1403007 93 116 209  
211204 1403007 95.5 111 206.5  
210911 1403007 116 89 205  
211012 1403007 93 110 203  
211110 1403007 101 102 203  
210506 1403007 103.5 99 202.5  
210218 1403007 104 97 201  
210528 1403007 93 108 201  

附件二、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考生按规定的组别抽签,确定自己面试出场顺序。按抽签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面试。

三、面试时考生只能向面试考官组告知其顺序号,严禁向面试考官告知自己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和物品进入面试考场。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报到时交管理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时取回。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15分钟)完成面试答题,在答题时可在草稿纸上作简要记录,但不得在答题过程中透露或暗示自己姓名等信息。每答完一题报告“答题完毕”,直至答题结束。面试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题,继续答题不再计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由主考官采取隔一人公布的方式向考生口头宣布其面试成绩。考生不得带走面试试题和草稿纸。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面试前均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对违纪考生视情给予警告直到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或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在得知自己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远离面试区。

文章来源:http://zfxxgk.zongyang.gov.cn/public/displayinfo.aspx?itemid=2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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