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通告
根据《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密组织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 考试工作的通知》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 通告》要求,现将耿马自治县2021年特岗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一)复审时间
进入耿马自治县特岗 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规定递补。
(二)复审地点
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大院。
(三)复审内容
复审时须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 通告》中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名登记表》等有关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准时开始。
2.面试地点: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各考室使用的答辩题由考生代表现场从题库中抽取。各考室面试评委由考生代表从评委库现场抽取产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按要求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号进行面试。
2.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后,考生按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答辩,答辩时间共计15分钟,不得超时。考生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整个面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考生姓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否则成绩以“0”分计算。面试全过程要求使用普通话。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评委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以通知单形式告知考生本人。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学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录用笔试成绩最高的考生,若笔试成绩再一致,则加考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于面试当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安排
体检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于7月29日(星期四)在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检考生于7月29日上午7:40前,空腹到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及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公示、报批。批准录用后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
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真实提供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一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要求。二是考生须资格复审时上交“通行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纸质彩色打印件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报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参加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二)主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地点,除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请考生按照县特岗办电话通知要求,及时加QQ群(耿马县2021年特岗 工作群:714898785),并在群中下载相关“入耿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好个人入耿相关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一律关机并交监督员管理。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生面试、体检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考生往返途中及在耿马参加面试体检期间注意安全,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提前告知耿马自治县“特岗”办。
联系电话:0883-6127238(耿马自治县“特岗”办)
监督电话:0883-6127564(耿马自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1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docx
来源:http://www.yngm.gov.cn/gengmaxian/zwgk93/tzgg39/75854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