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公告
来源: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阅读:966 次 日期:2021-07-14 09: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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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6:30。

地点:临沧技师学院知行楼三楼(原名称临沧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同岗位同分数的一同进入技能测试。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如有不能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拨打考点联系电话:0883-2123566(接听电话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明确告知工作人员放弃考试,未告知的视为确定参加考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行程码”,考生需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并配合考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的考生在留置观察点观察10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考生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的考生到隔离考场进行考试。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配合疾控部门进行处理。

(三)本次岗位技能测试不再另外打印新准考证,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考试时务必带上本人笔试考试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环、耳机、计算器、电子手表等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及任何形式的资料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违纪论处。

(五)考生须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考场签到。考生进入考场后至本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务必注意到达考场的时间。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1年7月13日

附件:临沧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3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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