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怀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91名(详见怀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怀远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的“30岁以下”为“1990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至2021年7月25日17: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1年7月26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7月30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共计90元),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各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其中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2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5日8:00至8月8日9: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于8月10日(上午8:00—11:3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4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科目每门增加2分(即笔试合成加4分)。
(二)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A类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 2021年8月8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政策加分
4、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1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1、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成绩合成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1.5×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同一职位代码)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高低排序)。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和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同一职位(以代码区分)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聘用时由用人主管部门安排选岗。
对违反招聘相关规定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因体检、考察、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适时组织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8858003、8858020(怀远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8212371、8212229(怀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附件:怀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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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怀远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http://rsj.bengbu.gov.cn/tslm/rsks/sydwl/8940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