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是国家人事培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措施。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新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度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度拟新聘用的研究生及大中专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提升创新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上下级沟通与协调艺术专题、公文写作与处理专题、公务行为规范与公务礼仪专题、心理健康与调试专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27日,集中脱产培训3天,其余时间参加社会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
2、培训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建桥路中段)
3、联系电话:5230459 联系人:王君峰 赵飞
四、报名要求
1、参训人员于培训当日上午8:00前到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报到。
2、参训人员自带2寸近期彩色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根据寿价费发[2012]10号文件,结合培训班实际情况,每人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320元/人,食宿自理。
五、考核与发证
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对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学习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试、考核合格者,填写《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新聘用人员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参训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情况张榜公示,并书面反馈到参训人员所在单位。
新聘用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派遣,凡考试考核不合格或未接受培训的,不能派遣或暂缓派遣。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任职、定级、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
2、培训班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向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请假。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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