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皖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稳妥做好全县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群体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扶持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五河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岗位条件
(一)符合政府安置条件,安置后因单位改革、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群体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五河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截至2021年7月20日,男性59周岁、女性49周岁以内),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三)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人事纪律;
(四)无营业状态工商注册登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4、法律规定不符合选岗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设置
五河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
三、岗位申报
(一)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转业)证、立功证书等原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二)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三)填写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请表;
(四)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审查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政法委(反邪教室)、公安局、市场局等单位分别对其安置情况、下岗失业、邪教组织、违法犯罪、营业状态等情况进行审查。
五、选聘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列为拟聘用对象。安排岗位时,以家庭住址就近安排为先。选岗顺序:依次按照“参战参试退役士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其他退役士兵”的类别进行选岗。同类人员依次按照“在部队个人立功等级--军龄年限--入伍时间--年龄大小”等条件进行选岗。立功等级按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顺序选岗;立功等级相同,以军龄年限长的优先;军龄年限相同,以入伍时间早的优先;入伍时间相同,以年龄大的优先;年龄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
体检、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工资待遇
专项岗位工资由县财政保障。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600元。自签订合同上岗之月起缴纳五项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缴纳,单位部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列入年度预算后,按聘用人数拨付给县教体局。
七、人员管理
按照“政府开发、单位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县教体局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劳动合同由县教体局和退役军人签订,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保安员;保安员上岗后不按照要求履职的,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作要求
(一)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反邪教室)、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应知尽知,提高政策的惠及率。
(三)严格资格审查,及时公开选聘结果(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精准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5056182 5812181(工作时间)
五河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he.gov.cn/xwzx/tzgg/81170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