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招聘对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刑警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计划: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7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参加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 (以下简称“公安联考”)方可报名。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8日24时,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见附件2),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并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参加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截图(须由学校有关部门验证盖章)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ahjyrsc@163.com,电子文件以“公安大学或刑警学院+专业+姓名”命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出具“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并能取得××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书面证明。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预审,预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查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笔试
以报考人员参加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作为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公安联考成绩截图(须由学校有关部门验证盖章)、就业三方协议等原件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形式为讲台授课(不借助电子设备),内容为《公安学基础教程》教材中的章节,考生提前40分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参加试讲的人员顺序于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须达到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一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八、成绩合成
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就业三方协议原件。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司法厅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指导下,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学院监察审计处(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本《公告》由安徽省司法厅、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2233358、62233326
监督电话:0551—65982226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1年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
文章来源: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2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