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面向全国引进
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全区重大中心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全国统筹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且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到广安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共51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4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广安市广安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广安市广安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考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和业务能力;
3.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聘任且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事业管理及专技人员;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并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
7.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任职试用期);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人员主要政策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列占录用单位行政或参公编制,事业人员列占录用单位事业编制。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后可转任对应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录用后可按规定聘任对应等级职称。
(二)本次引进的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标准为: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5万元/人;取得“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8万元/人;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10万元/人,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15万元/人。
(三)本次引进的人员在广安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广安区,也不得报考广安区以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遴选、考调。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若因特殊情况调离广安区或申请辞职,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补助。
以上政策待遇仅适用于本批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三、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登记文件复印件,事业人员须提供聘用文件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或已考取相关从业资格证的,应同时提供从业资格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地址: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的人员,报名地点为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503室(广安区北仓路178号);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报名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
(2)网络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或制作生成word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位编码,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gasgaqrcb@163.com。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在考试前及时通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6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或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确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暂不引进。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人选确定后,人员须在体检环节前一天向广安区委组织部或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的,报广安区委、广安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广安区委组织部联系人:
兰宇 联系电话:0826-2226071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陈虹宇 联系电话:0826-2226499
报名邮箱:gasgaqrcb@163.com
未尽事宜由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1.广安市广安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3.广安市广安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年10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B1BC4D952D5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