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聘用报告。报告要写明职位设置依据、编制定员及缺额情况等招聘理由,拟录用人员姓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
2、拟聘用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玉屏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份,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考察材料应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有不能聘用的情况,以及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拟聘用人员个人全部档案。
5、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及所在乡镇计生婚育证明。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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