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普洱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
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普洱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2.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09:00—10: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一轮面试
10:30—12: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二轮面试
14:00—15: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一轮面试
15:30—17: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二轮面试
17:00—19: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三轮面试
若本轮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轮面试提前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各级机关和参公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后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普洱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后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和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等网站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下载。
注:不含法检系统和省直垂管单位。
(五)面试程序
1.考务人员。参加面试的考官、监督员、计时计分员、引导员,分别于面试当天8:20、13:20之前准时进入考点办公室,抽取当天上午、下午的面试考场,抽签结束后立即进入面试考场,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到岗就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面试考生
(1)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考生7:30之前、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12:3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通过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候考室抽签。
(2)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布应试纪律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实行全封闭管理。
(3)采用人工抽签和电脑抽签等方式,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号、面试轮次号、面试顺序号,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场面试。
(4)考生佩戴面试胸牌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每次引导若干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①主考官完成回避程序。
②主考官安排计时计分人员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工具材料。
③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后,开始计时,正式开始面试。
准备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阅读题本,独立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独立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进行发言,阐明观点,陈述理由,每人发言时间3分钟。考生发言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打断发言;如考生已进入发言状态,不得要求中止或推后发言;如考生发言时间到,主考官立即中止发言;如考生不发言视为自动放弃发言;如出现整个考场无人发言且主考官认为有必要可指定发言。
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各位成员发表见解,交叉讨论,要求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或完成讨论任务,小组讨论时间35分钟。
④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考生退场,由引导员带离考试区域。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还有剩余时间但考生已不发言,如主考官认为有必要可提示“如考生还需要发言请继续发言”时考生仍不发言。
(5)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6)各项成绩计算和处理方法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录程序。
面试结束后,计时计分人员收回《打分表》将考官打分录入系统计算并打印面试成绩(每项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相加即为面试成绩)等信息,经监督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公布,如考生涂抹张贴公布的姓名、成绩等信息内容,必须到市级公务员面试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如有违纪,视情况按规定严肃处理;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和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等网站公告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等信息。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考生穿着打扮得体大方,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酌情扣分。
3.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4.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背包、资料等物品,须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带入候考室和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5.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当天上午或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界定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考生不得在题本上书写,如需书写,可用发放的草稿纸书写。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视其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11.由于面试及后续工作时间安排会较为集中,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行程。
12.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
1.面试当天,考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但在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时和在考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2.考生“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经研判,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考生本人及同岗位考生转入备用面试考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备用面试考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面试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各部门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各地各部门要求参加面试后续招录工作。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2.需带材料: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蓝底渐变正规照1张(大一寸)。
3.体检注意事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参加体检前应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能喝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空腹、憋尿,其余事项请听从体检医生的安排。要求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组织开展。
体检和考察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在招考简章中明确需要组织选岗的岗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录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用
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1.公示。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录用。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和录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三、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公务员考录工作必须接受纪委监委、人大、政协、新闻媒体、报考人员等各方面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从事公务员考录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公务员面试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如违反纪律的,视情节给予取消招考或录用资格、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如考生遇到部门或单位收费,可要求其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收费依据,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主管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公务员局反映。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云岭先锋网(www.ynylxf.cn)、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和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查询阅读公告及有关通知,因查看非官方网站的错误信息造成失误或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而影响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普洱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普洱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注意辨别。
四、 面试联系方式
附件(点击下载): 普洱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普洱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2日
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4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