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实际到位拟聘人员与招聘计划(456名)差距大,用人单位用人紧缺、急需用人,要求解决人手紧缺问题,经研究,同意对整个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体检、体检合格放弃考察、考察合格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导致空岗缺额的39个职位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名单已于2012年9月5日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现将再次递补人的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1、体检时间、标准及其相关规定
递补体检时间:2012年9月24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医院由市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考生于体检日上午8:00(迟到3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前,空腹(不要吃东西,递补体检日的前夜不得饮酒、吃夜宵等)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证)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集中,统一出发,体检费用考生自理(200-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中体检指标有异常的,可以参加一次复检,复检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需复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前空腹,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证)到原体检医院集中,复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6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个人人事档案、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原有工作单位的,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证明材料),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也需出具)等资料一并交所报考职位的考察第一责任单位(即排位第一的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审查,逾期不能提供前述资料的,作弃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责任单位分工详见《福泉市2012年公开招考招聘新增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再次递补人员考察任务分解表》。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择岗
根据《简章》第八条第(一)款“未明确具体岗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由市招考(聘)办或各系统(主管部门)组织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且职位相同的人员根据经公示招聘的具体岗位情况,公开自愿选择岗位,按本人报考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由笔试总成绩高分者先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定后考生立即填写职位确定表,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该类考生,所选岗位为本人报考职位在第一、二轮择岗后剩余的岗位。
(一)择岗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9:00(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只能从报考同职位按时到达的人员择岗后剩余的岗位中选岗)。
(二)择岗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
2012年黔南州福泉市招考招聘新增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再次递补人员考察任务分解表
福泉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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