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801 次 日期:2021-04-30 1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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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4)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并能提供考前7天内(5月8日及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5)发生本地疫情时,防控区域内除不能参加考试四种情形外的考生,须持有一次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考生。

六、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应自5月1日起,每天在“粤康码”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备查。

七、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八、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以及《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gkmlpt/content/3/3511/post_3511432.html#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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