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伊宁市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来源:伊宁党建网 阅读:1215 次 日期:2021-04-09 15: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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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伊宁市工作需要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规划,现启动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优”的原则,按1:2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选636名社区工作人员,经试岗锻炼期满且考试合格后,按职位需求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3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少数民族要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民考汉优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北京路、上海路、重庆路三个街道重点类岗位,特别招聘一批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1年以上的考生。试岗锻炼期满未能被报考岗位录取的,优先调剂至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市级聘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已参加伊宁市“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情形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4.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审查处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招聘职位人数已满的,不再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录伊宁市党建网(www.ynsccp.gov.cn)下载职位表和报名表,认真审核各岗位招聘条件,选择合适岗位,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①2021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自带U盘或光盘);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有限期内二维码版1份);⑤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材料;⑥下载并填写好《2021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前,考生要征求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党组织、警务室意见。考生如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等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4)考生现场报名时要领取号码,按号排队。当天报名序号已发完的,不再接受报名。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码、测温、消杀等工作。报名全程需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间距。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开报名点,不得逗留。

(二)体检。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以在三日内到伊宁市二甲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组织进行后续环节。

(三)试岗锻炼。通过报名初审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到所报考单位报到,并服从安排,分配到相关社区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

(四)社区推荐。试岗锻炼期满后,试岗社区党组织综合考生试岗锻炼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水平、考勤情况等,对表现优秀、符合社区工作者条件的考生推荐参加招录考试,推荐名单经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联审。

(五)考试。7月中下旬,组织进行招录考试,重点测试思想政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等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上岗。对通过考试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自8月1日起按社区工作者核发工资。

(七)管理。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者后,按照伊宁市社区工作者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对不能履行社区工作者职责的,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在社区试岗锻炼期间,每名考生每月享受1200元补贴。已在伊宁市各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人员,试岗锻炼期间不再享受原单位发放的工资待遇。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要求,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模式管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社区工作者每有1个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资上浮50元。

(九)晋升。落实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可参加自治区专项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定向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正副职;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职位。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按照报名表内容如实规范填写,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确保联系方式填写正确,若因个人失误导致未能及时获取相关公告信息的,责任自负。

3.招聘报名及后续体检、考试等相关环节要求,均通过“花城组工”平台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4.考生在试岗锻炼期间,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对试岗期间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5.报名地点: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市区内乘坐5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19路、21路公交车在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即到。)

报名时间:上午10:30-13:30,15:30-18:30(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四、报名咨询电话:

0999-8993214(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9-8359130(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招聘监督电话:0999-8359056(伊宁市纪委监委)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10:30-13:30,15:30-18:30。

附件:

1.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重点类位).xls

2.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一般类岗位).xls

3.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

4.2021年伊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新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4日

来源:http://www.ynsccp.gov.cn/P/C/200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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