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网站 阅读:1458 次 日期:2021-04-01 15: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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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节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人,其中:医师46人,药学2人,技师8人,护士45人,科研1人,质量考核1人,会计1人,宣传2人(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未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八)医师岗位第一学历要求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二批次及以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其他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各阶段所学专业需相近;

(九)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十一)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25岁及以下指199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5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5日。

2.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建立成1个PDF文件(报名材料按1-8顺序排列),《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以Excel格式即可(报名材料9),文件名称均为“拟报考岗位编码-应聘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如:“4001-张三-医师”,以上2个文件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442196285@qq.com)。

3.报名需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

(2)《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扫描件(PDF格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聘人员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下载)。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还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6)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

(8)电子版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9)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表电子版)(附件4)

4.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审批,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要求为博士学历的4001-4007岗位,根据相关文件,采用绿色通道。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发布。

(三)笔试

1.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组织笔试,采取考核制方式,考核项目为面试、试工(岗位编码:4001-4007)。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参加笔试(岗位编码:4008-4042)。岗位编码4008-4038、4040-404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岗位编码4039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编码为4001-4007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岗位编码为4008-4038、4040-4042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岗位编码为4039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五)试工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试工内容:应聘人员在试工阶段应参加为期两周的试工和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由试工评价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组成,总分均为100分,试工总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不合格。岗位编码4001-4031、4041-4042人员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7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岗位编码4032-4040的人员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岗位编码4001-4007人员的试工成绩占总成绩的50%,岗位编码4008-4038、4040-4042人员的试工成绩占总成绩的30%,岗位编码4039人员的试工成绩占总成绩的25%。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和技能操作考试者,视为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岗位编码4001-4007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2)岗位编码4008-4038、4040-4042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3)岗位编码4039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试工成绩×25%

5.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试工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并合格。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徐建民

监督电话:0991-5561780

八、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佳莉、叶飞

联系电话:0991-5811400 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1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4.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

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1年3月31日

来源:http://www.xjmu.edu.cn/info/1061/8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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