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斗门区疾控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类雇员笔试及面试通知
来源:斗门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91 次 日期:2021-03-31 11:47:5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珠海市斗门区疾控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类雇员笔试及面试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珠海市斗门区疾控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类雇员笔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珠海市斗门区疾控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类雇员公告》的有关内容,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已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1)。现将笔试及面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上午9:00-10:30

二、面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下午2:30

三、笔试及面试地点

笔试地点:斗门区侨立中医院综合楼16楼1601室

面试地点:斗门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

(地址:斗门区卫生健康局:斗门区白蕉镇连兴路80号;斗门区侨立中医院:斗门区白蕉镇连桥路65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前10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缺少其中任何一样,拒绝进入考场。

2.不准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试室,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4.考生应在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开始后才能答题。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试结束后,待监考人员查验清点试卷、答卷后方可离开试室,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考室。

7.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8.自备考试用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9.准考证面试继续使用,请注意保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天下午2点前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入门处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笔试及面试考试要求。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签署好《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接受体温检测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的考生才能进入考点;如考生体温超过37.3℃,但本人粤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防疫工作组综合研判同意后才能进入考点,不同意则不能进入考点。

2.所有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分流工作,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入场,减少人员聚集。如不服从现场指挥,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发热、咳嗽等急性上呼吸道症状人员及时送往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至该考生排除传染病。

5.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

(2)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珠海的人员;

(3)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

7.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考试当天的防疫要求以现场工作人员最新要求为准。

考试咨询电话:0756-2782931。

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疾控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类雇员入围笔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umen.gov.cn/zhsdmqrmzfmhwz/zwgk/rsxx/rszl/content/post_2747811.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