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共昭通市委党校工作需要,经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6名。现将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紧缺专业人才6名,设置为6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2017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通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除名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日;
2.报名邮箱:ztswdx510@163.com。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综合楼5楼512(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社区龙公路519号);
3.联系电话:0870-3161523,15125351340。
(四)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党员身份证明、大学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考取的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发表在国际国内的论文及调研报告、留学回国人员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压缩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 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综合楼4楼永善厅(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社区龙公路519号);
3.相关要求:报名结束后,由中共昭通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大学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考取的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发表在国际国内的论文及调研报告原件、留学回国人员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和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考核由中共昭通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人社部门进行全程业务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有序。
1.面试方式:专题授课(可使用PPT课件等多媒体手段)
2.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4月18日
3.面试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社区龙公路519号)
此次公开招聘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遴选出分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相等的并列者,则优先遴选科研成果突出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组织考察和确定人选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与中共昭通市委党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不得再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中共昭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0-3161523;
(二)监督电话:0870-2123843。
附件:1.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2.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共昭通市委党校
2021年3月17日
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位要求 | 政治面貌 | 专业需求 | 备注 | ||
学科门类 | 学科类别 | 专业名称 | ||||||||||
1 | 专职教师 | 从事哲学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1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哲学 | 哲学 | 管理哲学、国学、经济哲学、逻辑学、哲学、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 | |
2 | 专职教师 | 从事政治学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2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法学 | 政治学 | 比较政治、比较政治学、党内法规学、法制理论与实践、法制政府研究、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国家安全学、国家安全战略与管理、社会管理、统一战线学、网络空间治理、行政学、政府经济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政治传播与政府公关、政治学、政治学理论、政治哲学与思想史 | |
3 | 专职教师 | 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公共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研究、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社会法、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与社会法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治理 | |
4 | 专职教师 | 从事国史党史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4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历史学 | 中国史 | 中国史、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当代中国史、民俗学与历史文化、史学理论及史学史、文献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国近现代史 |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党的建设、党的历史与理论 | ||||||||||
法学 | 政治学 | 国家监察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中国学、中国政治 | ||||||||||
5 | 专职教师 | 从事经济学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5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经济学 | 理论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管理经济学、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发展经济学、能源经济学、网络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
6 | 专职教师 | 从事法学方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 2021010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法学 | 法学 | 比较法学、法经济学、法律史、法律文化、法行政学、法学、法学理论、法与经济学、法治文化、立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中国化研究、社会治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192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