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阿克苏地区招聘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等后续公告
来源: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阅读:1092 次 日期:2021-03-11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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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阿克苏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安排,现将阿克苏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携带相关印证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一)资格审查时间

3月12日—3月13日(每日10︰00-19︰30)

递补时间:3月14日(10︰00-19︰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温宿县新城区稻香路217号,昌平街(建业街)与稻香路交汇处,温宿县温宿镇稻香路幼儿园斜对面。

乘车路线:阿克苏市内乘16路公交车,在莱茵湖畔小区(龙泉湖公园)下车,沿昌平街(建业街)向西500米,由新疆理工学院东门进入。

(三)资格审查分组

具体岗位资格审查分组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的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新疆生源按上述同类要求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新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且户籍不在新疆的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上述(3)、(4)条所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1)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2)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3)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3月18日—3月22日

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3月16日20:00登录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查询具体岗位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新疆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温宿县新城区稻香路217号,昌平街(建业街)与稻香路交汇处,温宿县温宿镇稻香路幼儿园斜对面。

乘车路线:阿克苏市内乘16路公交车,在莱茵湖畔小区(龙泉湖公园)下车,沿昌平街(建业街)向西500米,由新疆理工学院东门进入。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当次面试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平均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成绩的发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本人面试结束后第二日下午16:00在阿克苏政府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正式面试开始前9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核查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集中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进入考区。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四、体能测评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的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执行。报考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救援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3月21日

体能测评地点: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准考证等证件,于3月21日下午15:30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

五、体检

1.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2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指定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体检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入闱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本人报考岗位面试结束第二日下午15:30—19:30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地区为民服务中心(地区体育馆对面)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体检表》。

体检时间:3月22日—3月23日

体检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相关环节顺利进行,考生须做到以下几点:

1.考生使用手机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一日一测,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大数据通行卡显示为绿码,体温正常,并在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及体检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在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的,在到达阿克苏时,主动向机场、车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和隔离观察。

3.考生在资格审查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考生应按照公告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及体检的地点,按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场,不得扎推聚集。

附件: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分组安排表

阿克苏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来源:http://www.aks.gov.cn/zwgk/rsrc/sydwzp/20210310/i661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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