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引进人才简章(第一批)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引进219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米东区77人、达坂城区96人、乌鲁木齐县46人,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三)2019至2021届本科毕业生(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详见《公告表》),应、历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其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 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的人事考试专栏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站发布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3月8日10:30—3月19日18:30。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测试。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闱全市统一组织的面试人员:引进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达成聘用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住宿保障:免费为非乌鲁木齐户籍的提供人才公寓;
其他: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享受地方政府的其他优惠政策。
五、咨询、监督方式(工作日10:30-19:00)
(一)米东区
联系人:马雯
咨询电话:0991-3301463
监督电话:0991-3306561
咨询邮箱:370903570@qq.com
(二)达坂城区
联系人:邢雪
咨询电话:0991-5919106
监督电话:0991-5919383
咨询邮箱:272719683@qq.com
(三)乌鲁木齐县
联系人:张新艳
咨询电话:0991-5923032
监督电话:0991-5923012
咨询邮箱:578055822@qq.com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