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网 阅读:1161 次 日期:2021-03-05 14: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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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3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公文写作、法制审核及日常检查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详见附件2;

2、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岗位01、岗位02限东莞市户籍,凤岗镇户籍优先考虑;岗位03限凤岗镇户籍;

4、需要经常夜间值班,男性优先考虑;

5、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薪约10.7万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2日(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地址:凤岗镇三联村排沙围路1号2楼办公室)。

3、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审核报考资料,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生的总成绩将在“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予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综合行政执法办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需复检,应在首次体检1周后第2周内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769-82010398

附件1 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报名表.doc

附件2 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凤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2021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content/3/3473/post_3473298.html#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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