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来源:澄海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692 次 日期:2021-02-09 15: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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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详见《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集中报告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约400元)、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按时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能按时报到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可使用微信支付),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体检当天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时前,与澄海区人社局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澄海区人社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澄海区人社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体检人员需提供体检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

附件:

1.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附件:

1.附件1: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2.附件2:体检须知.docx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1/1871/post_1871848.html#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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