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疆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共计10000余人,远期规划学生人数将达到12000—15000人。教职工549名,高级职称专业教师9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30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
学院现有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流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六大学科门类,已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法兼备的专业布局。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为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标采购岗、工程管理岗、心理教师岗、实验员岗、书库管理岗、消防安全管理岗、综合管理岗等岗位共25人。详细岗位信息见《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岗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与高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5.无违法犯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少数民族考生普通话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招聘原则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薪酬待遇
学校实行人事代理(无编制)用人方式,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科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http://www.xjit.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为992336909@qq.com。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学院招聘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打包,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997-2205508、0997-2205029(刘老师、田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仅限于2021年1月22日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学院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面试。
1.应聘人员需参加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方式(线上或现场)将根据届时的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七、招聘监督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3 :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0).xls】
新疆理工学院
2021年1月12日
来源:http://www.xjistedu.cn/info/1005/52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