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 |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喀什市消防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户籍不限;
5.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6.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消防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A1、A2、B2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地点和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31日)
采取现场报名 地点:喀什市消防大队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
(2)《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资格审查表》(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19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消防站组织实施。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四)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察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保障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入职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按照市财政自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科9522.77元/月(含五险单位部分2061.77)、大专8946.47元/月(含五险单位部分1937.47)、中专(高中)8840.65元/月(含五险单位部分1914.65),包括消防员高危补贴(参照消防员高危补助每人500元/月)、岗位津贴1000元/月,伙食费另行计算(参照消防员伙食费每人25元/天)、培训费10万(用以人员被装、床位采购、训练器材制作)由市财政予以拨付。
(七)培训
新聘用人员统一在喀什市消防大队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成绩分配至喀什市消防大队及消防站各岗位开展工作,对培训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八)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王朔15569130327
附件:
附件1: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21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审表.doc
喀什市消防大队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http://www.xjks.gov.cn/2020/12/28/gxzp/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