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吐鲁番市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来源:吐鲁番就业服务网 阅读:1250 次 日期:2020-12-14 10:12:0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0年新疆吐鲁番市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20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结构合理、心系职工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3.热爱工会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基层工作;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其中:取得法律、财务、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以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户籍原则上为吐鲁番市户籍或生源;

2.驻吐鲁番部队现役军人、吐鲁番区县乡镇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吐鲁番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以及已录用的社区工作者;

2.充实基层的“5%人才储备编制”人员和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过刑事处罚、严重党纪处分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7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总工会)通过一对一电话通知。

(五)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20年12月9日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20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默认通过。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得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报考人员上传的本人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红底、蓝底、白底证件照,二寸(35mm×45mm)、200Kb 以下。建议在报名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审核通过保存的照片。

4.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下列情形之一,笔试总成绩加5分。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由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家进行命制。

4.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内容和方式。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围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其中: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吐鲁番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③户籍迁出还未在吐鲁番市落户的吐鲁番市生源大中专毕

业生须提供迁出证明材料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⑤非吐鲁番户籍的驻吐鲁番部队现役军人及吐鲁番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证明配偶或子女关系的相关材料。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在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总工会共同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招聘环节。

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面试费40元。

5.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需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2016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吐鲁番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被考察人员须填写《2020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表》,并按程序到相关单位、部门考察,报招聘岗位所在区县工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吐鲁番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社保等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与待遇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基本工作职责

1.负责本岗位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指导和帮助所辖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

3.熟悉掌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基本情况,负责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和帮助区域、行业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建立工会,发展工会会员,开展“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履行工会职能,帮助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助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履行维权职责。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做好各族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

6.组织指导辖区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7.协助上级工会做好所辖基层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8.负责了解和掌握所辖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组织开展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各族职工(会员)提供多元化服务。

9.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工资待遇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根据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吐鲁番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分级负担)、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700元(含社保等费用)。

2.工龄工资:自工会聘用起满一年后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50元/月。由市总工会承担。

3.绩效工资:年底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人年度给予不低于3000元绩效工资的奖励;考核等次为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4.聘用为专职工会管理岗位的主席(副主席)或相当于社区、工会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每人增加500元/月。由市总工会承担。

六、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

1.聘用单位需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年度工作责任书,明确月度工作计划目标,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按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职责和月度、年度工作目标的要求,实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贯彻落实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考核工作,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考核的方式,具体考核标准由区县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2.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选优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比例不超过本区县在岗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总数的15%。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年度考核作为下一年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由区县总工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3.本年度内工作不满6个月或未参加考核的,不享受年度工作绩效优秀考核奖励。

4.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每年须对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年度工作考核表》。

(二)管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聘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不能完成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服务态度差,不注意自身言行,造成基层单位累计投诉5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的;

5.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本人因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工作严重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继续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的其他情形。

9.因参军、入学、考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规政策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

七、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吐鲁番市总工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纪检监督电话:12388

政策咨询电话:吐鲁番市总工会办公室:0995-8520066

网络报名咨询:吐鲁番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0995-7604183

附件下载:

1.2020年吐鲁番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设置一览表

2.吐鲁番市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表

吐鲁番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来源:http://www.tlfjy.net/article/index.php?c=show&id=294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