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榕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榕城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730 次 日期:2020-11-28 09:29:5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0年榕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榕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招聘2021届高校医药卫生食品专业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榕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专业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榕城区卫健局决定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参加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食品专业人员11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对象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学历的医药卫生食品专业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不受全日制限制,含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应聘毕业生专业及专业代码须与用人单位公告的要求对应。

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4)。

(二)招聘岗位。(见附1、榕城区卫健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择业期限内非广东生源的广东省外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论何时发现或被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资格。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具体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1日-12月13日,共三天(其中:12月11日、12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jyrcwjj@163.com,网上报名者需持相关材料于12月13日上午到报名现场签名确认;12月13日上午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健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接受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健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

(二)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电子版,并于13日上午提供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校验,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和签名确认。

现场报名须提供:①报名表(双面打印、贴相片);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在广东省外高校毕业,又在择业期期限内广东生源的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外,提供高考期间广东省内的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机关有效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资料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每位毕业生只能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具体地点另通知)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另通知)。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

1、面试评委构成。本次面试设评委7名,设主评委1名。

2、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对应岗位类型专业知识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每人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有关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初定招聘人选。面试成绩为招聘的唯一依据。7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结果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网页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初定招聘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初定人选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没有在2021年1月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受聘的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区卫健局组织对初定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个人征信报告》和公安部门开出的无犯罪证明材料。区卫健局负责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实习情况、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违法、违纪、金融信用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就业协议书解除,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公示

区卫健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录取与聘用

1、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防疫要求

严格《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认真抓好抓实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到指定面试地点报到。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考生应聘时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或不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考生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省事”粤康码参加面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省事”粤康码参加面试。请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考生,及时在“粤省事”粤康码上申报个人健康状态,确保本人可持正常码进入考场。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粤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体温异常(两次有效监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所有考生进场时间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等健康码,参加面试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要组织开展考点疫情防控巡查,考试结束后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

五、组织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623229(榕城区卫健局)

监督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1、榕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岗位表

2、报名表

3、各招聘单位简介

4、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附件2.xlsx

附3、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附4、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sZX.xls

附件5: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fgg/content/post_498558.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