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文山州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1303 次 日期:2020-11-26 15: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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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

制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置县、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通知》(砚编办发〔2019〕 11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发〔2020〕22号)、《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就砚山县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且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地点安排

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体育场。

三、时间安排

2020 年12月4日上午8:00—11:00进行男生测试项目,下午2:00—17:00进行女生测试项目。

请男考生于12月4日上午7:30、女考生于同日下午1:30前到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体育场报到,8:00、2:00开始点名、检录、分组,超过8:30、2:30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后果自负。

四、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4个项目):男子2个(俯卧撑、1000米跑)、女子2个(屈膝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

五、测试内容和操作规范要求

测试内容及标准以《砚山县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为准,具体操作规范可上网在线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操作规程及评判标准示范片》。

六、考生违规行为

为维护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考核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考核测试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考生在参加招录考核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规行为,取消其招录资格:

(一)拒绝、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辱骂、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务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二)故意扰乱、妨碍考场管理秩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考核测试用装备、器材的;

(三)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核测试的;

(四)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核测试场地或者未按要求主动存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向考务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严禁穿钉鞋等专业跑鞋),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佩戴项链、钥匙扣等金属饰品,不得带家属及亲友;考核测试前,手机及个人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如有身体不适或其他问题要及时向现场考务、医务工作人员反映。

(二)在考核测试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现场纪律,考生在检录后,进入指定位置,作好考核准备,考核科目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核场地,不得在考核场地逗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三)请考生自行安排好个人出行时间,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将予以淘汰。届时招录办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政审合格人员按时到场。

监督电话: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0876—3126029

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0876-3063911

附件: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砚山县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录招录体能测试实施细则

一、测试通则

(一)参加测试人员资格由县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测试前,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检录区进行检录。

(二)每个测试点位分别设置检录区、候考区和操作区,并设置明显的标示标牌。所有起点线和终点线均采用红色或黄色喷漆标记,宽度为5厘米,不能喷涂的场地可采取胶带黏贴,但必须牢靠,不得影响操作。

(三)每个测试项目只测试一次。

(四)测试中,由于测试准备的器材发生故障而中断测试时,经县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重新进行测试。

(五)测试中,个人防护装备、测试器材等掉落,立即捡起并恢复的,不影响成绩记录,未捡起或恢复的,不计取成绩。

(六)测试中,凡一次抢跑的给予警告;第二次抢跑者取消该项目资格,以零分计取成绩。

(七)测试人员在测试期间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操作的,按自行弃权处理。

(八)测试中,涉及记录时间的项目,优先使用体能训练智能考评系统记录成绩。同时安排3名裁判员使用电子秒表计时,其中1名裁判员使用2只秒表同时计时(1主1备),另外2名裁判员各使用1只秒表计时。在体能训练智能考评系统出现故障或失效情况下,以裁判员记录的成绩为准。取中间成绩为最终成绩,出现2只秒表计时相同时,取计时相同的时间为最终成绩,精确到1/100秒。

(九)体能项目中,测试人员自行着装,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严禁穿钉鞋。

(十)测试中,参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裁判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裁判和管理人员报经县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同意后,可以责令违纪者退出考核。

(十一)测试中,任意项目达不到评分标准中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两个测试项目结束后,现场宣布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县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会统一研究协调处理。

二、体能测试项目

(一)俯卧撑

1.场地设置

设置5个测试点,在操作位上铺设垫子,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和考务人员。

2.人员设置

裁判员(兼任读数员)5名(确保每个测试点1名,下同),记时记分员5名,监督员5名(兼任安全员)。

3.操作程序

考生在集合线处站立。听到“出列”口令,考生跑至起点线立正站好。听到“预备”口令,考生做好准备。听到“开始”口令,考生左(右)脚向前一步,双手手掌向前在双脚两侧前约20cm处着地,两腿后撤伸直,双脚并齐成俯卧,做两臂屈伸动作。动作完成后,成立正姿势。听到“入列”口令,考生跑步入列。

4.成绩评定

自发出“开始”口令后,按2分钟内完成次数计取成绩,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5.评判细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数:

①曲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

②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

③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

(2)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的,结束考核。

6.注意事项

(1)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

(2)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不得触及地面。

(二)屈膝仰卧起坐

1.场地设置

设置5个测试点,在操作位上铺设垫子,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和考务人员。

2.人员设置

裁判员(兼任读数员)5名(确保每个测试点1名),记时记分员5名,监督员5名(兼任安全员)。

3.操作程序

考生在集合线处站立。听到“出列”口令,考生跑至起点线立正站好。听到“预备”口令,考生做好准备。听到“开始”口令,考生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起坐时两肘触及式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5分钟内完成的次数。5分钟到时,考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数。动作完成后,成立正姿势。听到“入列”口令,考生跑步入列。

4.成绩评定

自发出“开始”口令后,按5分钟内完成次数计取成绩, 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5.评判细则

(1)如发现考生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考生报数。

(3)考生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6.注意事项

(1)双脚踝关节固定,上体后仰时肩背部触及垫子、坐起时双肘触及膝部、双手指交叉贴于脑后或扶耳。

(2)动作正确到位考务人员会读出个数、动作不正确不到位考务人员将不读个数。

(三)10米×4往返跑

1.场地设置

在体育场上设置5个测试点,每个测试点均标出起(终)点线和折返线,起点线距折返线10米,在起点线和折返线外放置木块(长5厘米×宽5厘米×高10厘米) 3块, 其中2块放在折返线线外,一块放在起点线线外。

2.人员设置

裁判员5名(确保每个测试点1名),记时员5名,记录员5名,监督员5名(兼任安全员)。

3.操作程序

五人一组(每个测试点每次1人)参加测试,听到“××号”后,考生跑至起跑线外做好起跑准备。听到“开始”的口令后,考生从起跑线外起跑,当跑到折返线前面,用一只手击倒木块随即往回跑, 跑到起跑线前时,用一只手击倒木块再跑回折返线用一只手击倒最后一块木块,最后冲出起跑线。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起至考生结束操作,停止记时。

(2)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为不合格。

(3)得分超出10分的, 每递减0.1秒增加1分, 最高15分。

5.评判细则

(1)在操作过程中,抢跑的,不计成绩。

(2)在操作过程中,未按操作要求击倒木块的,有一次加2秒。

6.注意事项

(1)发出“开始”的口令前,考生不得越过或触碰起跑线。

(2)每次跑至折返线或第一次返回起跑线前,应用手击倒木块。

(三)1000米跑

1.场地设置

400m标准塑胶田径场地(沿内环设置警戒带),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和考务人员。

2.人员设置

裁判员1名,发令员1名,记时员2名,记录员1名,监督员8名(每隔50米设置1人,兼任安全员)。

3.操作程序

测试人员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m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4.成绩评定

(1)得分超出10分的, 每递减5秒增加1分, 最高15分。

(2)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为不合格。

5.评判细则

(1)考生在跑进中离开规定跑道的,不合格;

(2)考生挤、撞、推、拉、挡等形式妨碍他人跑进的, 不合格;

(3)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的,视为抢跑犯规,同一人抢跑2次的,不合格。

6.注意事项

(1)起跑口令分:“各就位”鸣枪。应在鸣枪后起跑,否则视为抢跑,抢跑两次罚下。

(2)起跑后直行一段距离超过抢跑标志才可切入内道, 否则视为犯规。

(3)超越时要在前边考生的外侧。

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zfxxgkqcscxx/zfxxgkzn322/zpxx1/content_5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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