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司法工作,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三合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自考)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会使用电脑完成一般办公软件的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3、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1990年9月15日至1984年9月15日之间出生)。
4.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
2、报名地点:仁怀市三合镇党政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招聘仁怀市三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资料原件。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资格审查:三合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5、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察面试。
六、招聘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实行单位招聘形式进行管理。竞聘人员一经录用,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即《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
工资按1950元/月发放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镇财政所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镇公开招聘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
1、本公告由三合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52-2371183,13639250314。
三合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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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镇招聘司法人员附表.doc》来源于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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