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简章
来源:菏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阅读:1001 次 日期:2020-11-26 1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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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简章

菏泽经济开发区是菏泽市主体功能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城市建设样板区、科技创新示范区、改革开放试验区,总面积229.6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个镇,人口37万人。近年来,开发区抢抓“突破菏泽,鲁西崛起”发展机遇,实施工业强区、科技兴区、产城融合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三化融合,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20年,菏泽经济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党工委(管委会)+”、剥离社会事务、全员聘任、流程再造等改革,推动管委会瘦身强体。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菏泽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2、专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职2名

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高级主管1名

具体岗位情况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辖区以外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熟悉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公司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主管及园中园副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含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

2.现任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含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

3.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正职职务;

4.现任相应层次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副职职务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等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6.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0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

董事长人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企业应聘人员,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3.人事档案存在疑点未调查清楚或已调查清楚但未处理到位的。

4.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下载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需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填报《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kfqdqb1762@163.com邮箱,主题标明:“报名岗位+姓名”。

2、需提供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从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扫描件或照片;2.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以及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和奖励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3.根据竞聘岗位撰写不少于2000字自荐材料,内容涵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优势、下步工作目标和措施等内容。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重复性投递。报名和参加面谈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比选

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专业背景以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谈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谈面试

进入面谈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在面谈面试前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谈面试资格。

进入面谈面试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评委对进入面谈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

面谈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谈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意向性人员。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组织廉政鉴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聘任

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对拟聘任人员在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首次聘任试用期为1年(计入聘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内业绩考评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坚持以岗定薪、按绩取酬、优绩优酬原则,薪酬按照山东省和菏泽市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不明确规格。应聘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人员,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担任国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行企业化管理,人事档案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挂档;应聘产业园岗位的人员,与产业园区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挂档;应聘到财政金融部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档案身份,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菏泽经济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非机关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人事档案由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挂档。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任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视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菏泽经济开发区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zkfq.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按照菏泽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菏泽经济开发区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

5、本次选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6、地点及报名咨询电话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0-5961762

监督电话:0530-5329902

附件1: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公开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机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经济开发区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020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hzkfq.gov.cn/art/2020/11/24/art_68066_1005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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