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完善公选程序,提高公选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初选评价的基本内容
初选评价由学历、现任职务、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获得荣誉等五个评价指标组成,区教体局副局长职位增加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指标(其“结构模式图”如下)。
二、具体评分标准
(一)学历(10分)
全日制大学7分;在职研究生8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分。
说明:1、学历按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统计,多个学历不累计加分;2、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其中国(境)外全日制硕士学位可对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现任职务(10分)。区县直属单位(镇、街道)的中层正职计10分,中层副职计5分;下属副县级单位中层副职计7分;下属正局级单位中层正职计8分,中层副职计4分;下属副局级单位班子副职计8分,中层正职计6分,中层副职计3分;下属科员级单位的班子正职计4分,班子副职计3分,中层正职计2分,中层副职计1分。教育系统中,副县级单位的中层副职计7分;正局级单位的中层正职计8分,中层副职计4分;副局级单位的副校级班子成员计8分,中层正职计6分,中层副职计3分;科员级单位的校级正职计4分,校级副职计3分,中层正职计2分,中层副职计1分。
说明:现任职务以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任职文件为准,任职机构应为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三)基层工作经历(10分)。基层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计4分,满3年不满5年的计7分,5年及以上的计10分。
说明:基层工作经历指在镇、街道及村、社区的工作经历,教育系统指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10分)。2009年至2011年三年年度考核中,1次优秀的计6分,2次优秀的计8分,3次优秀的计10分。
(五)荣誉(10分)。2009年以来,获得区级综合先进及市直部门表彰的计4分,获得市级先进及省直部门表彰的计7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计10分。
说明:1、综合先进指由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十佳人民公仆”等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根据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系统单项性先进;市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必须是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2、荣誉情况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1次。
(六)专业技术职务(15分)。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初级职称计5分;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中级职称计10分;与报考职位相关的高级职称计15分。
说明:专业技术职务按本人现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计分1次,不累计加分。专业技术职务分仅限周村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位。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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