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安排,定于2012年9月13日-14日发放《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请2012年两科考试合格人员(含2012年补考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到受理本人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如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考生本人身份证代领。
请有关人员按时领取合格证,过期将不再安排专人发放。
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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