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市驻外招商分局职能作用,提高招商工作实效,特制定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外招商分局管理考核办法。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跨省经济合作,加强与当地优势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对外宣传铜仁;
(二)负责与服务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络,拓展铜仁市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途径,协助市内企业拓展省外市场;
(三)参与铜仁市与服务地区之间有关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洽谈、考察、跟踪、服务工作;
(四)根据铜仁市提供的招商项目,主动做好与服务地区投资商的联络、推介、洽谈工作,组织投资商来铜考察;
(五)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驻地产业转移及企业投资信息收集、整理与沟通工作,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联络当地铜仁及贵州籍人才,建立客商、贵州及铜仁成功人士信息资源库;
(七)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区域划分
铜仁市在广州、重庆、杭州、青岛设4个驻外招商分局,均为市投资促进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县级事业单位。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广州招商分局重点工作区域为广东、深圳、广西、福建、香港、澳门等地;驻重庆招商分局重点工作区域为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及西北等地;驻杭州招商分局重点工作区域为浙江、江苏、上海、安徽、江西等地;驻青岛招商分局重点工作区域为山东、北京、天津、河南、河北等地。
三、管理考核主体
各驻外招商分局的日常管理、指导工作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年度考核由市效能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局协调配合。
四、工作经费
由市财政参照驻外机构定额和绩效完成情况确定。
五、目标任务
考核目标分年度下达。2012年考核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0日。
(一)日常工作任务:
1、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20家,提供招商线索不少于5条;
2、每月引荐外地客商来铜开展投资考察(或旅游考察)不少于50人/次以上;
3、每月向市投资促进局上报在谈项目、跟踪项目、拟签约项目和已签约项目进展情况不少于2次;
4、每季度要向市投资促进局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将每季度的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及招商业绩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
(二)年度目标任务:
1、招商引资:广州招商分局须引进项目50个以上、协议资金50亿元、到位资金20亿元。重庆、杭州、青岛招商分局须分别引进项目40个、协议资金40亿元,到位资金15亿元。各招商分局所引项目必须是年内引进项目,且当年开工实施和有实在的投入,不能与其它单位、区、县捆绑、嫁接;同时,项目投资方为省外企业法人及个体(含本土籍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投资)。
2、旅游业务:各分局重点工作区域团队游客人数年均增长25%以上(以梵净山购票人数为准)。
六、考核奖惩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分局,根据谁受益谁补贴的原则,按引进产业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落户后,由项目落地所在县(区、开发区)财政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项目当年到位资金数的1‰执行。其中50%可奖励引进人员。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2、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完成目标任务数超过80%的分局不予奖惩。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分局,按比例扣减公务业务费,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因管理不善,分局招商人员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局主要领导调离岗位并降职使用。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铜仁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