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坻区司法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宝坻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423 次 日期:2020-11-10 1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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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宝坻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天津市宝坻公证处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编制公证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公证员岗位,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在合法成立的公证机构中依法履行公证员职责。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通过短信将相关安排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予以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9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7:00

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宝坻区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办理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

笔试准考证在http://www.tjtalents.com.cn下载。

下载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至2020年12月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12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1名分数并列,可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到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由宝坻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后1名分数并列,可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2020年12月23日9:00至2020年12月25日17:00

办理减免面试考务费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环节由宝坻区司法局和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监督,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宝坻区司法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聘用环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聘用人员出现空缺的,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 29242131

六、其他说明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9241563; 022-2924904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1.《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 《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宝坻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bd.gov.cn/zjbd/system/2020/11/09/010053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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