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672 次 日期:2020-11-06 1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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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任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任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招聘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务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1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00-11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24/index.html)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00-11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00-11月16日9: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00-11月17日9:3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任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 : 3比例的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岗位可放宽到1 : 2),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 : 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报名网站公示。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4、报到证;

5、《2020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准考证》《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任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

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见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递补情况及招聘岗位整体空缺情况,招聘单位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择优调剂使用。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6768113(8:30-12:00、13:30-17:30)

附件:1.2020年任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20/11/4/art_34513_2691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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