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滨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试讲和考核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5.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普通话标准,品德好,沟通能力强。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专业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滨州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形式进行。
1.报名地点
滨州职业学院行政楼313-1房间(黄河十二路919号)。
2.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2年9月18日-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要下载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电脑截面图、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核阶段时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及从业经历证明;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电脑截面图、身份证、户口簿和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电脑截面图、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电脑截面图、身份证、户口簿;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要提供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船员适任证书等)。每人限选报1个职位。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滨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通过优惠政策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填写《加分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出具毕业证、退伍证。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和滨州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滨州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留存报名有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费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将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的比例计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及面试、试讲相关事项将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试讲)将在笔试后择期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试讲)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述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在总成绩中按30%的比例计入。
七、试讲
1.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逻辑表达、普通话、教态、仪表等。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试讲成绩为100分,在总成绩中按30%的比例计入。
面试、试讲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面试、试讲成绩,如有一项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八、考核体检
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人员,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试用期
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和滨州职业学院网站(www.bzp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2388
咨询电话:
滨州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0543-5089519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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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加分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来源于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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