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阅读:1597 次 日期:2020-10-31 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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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专业科目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7日(周六)下午14:30—17:30在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A座1楼视频会议室进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

公交站点:东一路八一路口。

公交线路:572、587、709、724、810。

三、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考试资格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2.考生应在11月7日下午14:20前到达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并注意携带身份证等证件。

3.专业科目考试中,比开考时间迟到30分钟,该科目作弃权处理。

4.综合成绩折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专业科目笔试*20%+面试成绩*40%。

5. 考生不得在答题中提及姓名、工作单位、履历等个人信息。

6.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现场。专业科目考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专业科目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专业科目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请考生近期不要变更联系方式,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2.省发改委2020年公务员招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3.省发改委2020年公务员招录专业科目考试参阅资料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省发改委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 附件2.省发改委2020年公务员招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附件: 附件3.省发改委2020年公务员招录专业科目考试参阅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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