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总工会2020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来源: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808 次 日期:2020-10-26 16: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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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运行,服务好塔城市各族干部职工,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会工作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应届、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塔城地区户籍(含兵团户籍)。优先考虑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及相关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等,共计28人。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1、掌握并积极宣传工会相关法规和政策。

2、经办困难职工申报、政策补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收入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

3、定期核查困难对象家庭收入,负责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工会组建、换届等相关业务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工会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有工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37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精通国语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表格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曾被其他单位辞退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在有工作经历单位有失信表现的。

12、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月26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901-623456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所需纸质版材料:

1、《塔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塔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纸质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资料均用A4纸复印。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考生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8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901-6234562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统一采取闭卷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成绩的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和塔城市工会一楼大厅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外通知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依次排名,确定下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以此为准,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进入的考生由《塔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政审。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总工会一楼大厅公示(五个工作日)。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者由塔城市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总工会统一招聘人员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需按照总工会的通知,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4、聘用人员在总工会岗位的由总工会负责考核,在社区岗位的由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共同考核(总工会考核分值占60%,用人单位占40%),凡连续两年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五险由塔城市总工会缴纳。

八、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塔城市纪检部门、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九、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塔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01-6234562

附件一:2020年塔城市总工会公开考试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二: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三:2020年塔城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政审表.doc

塔城市总工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010/t4028818275022c5f01754e649d910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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