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总工会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工会干部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机关工作人员。
一、考选职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考选机关一级科员2名。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对象
1.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市直单位公检法司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全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在编在岗且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考选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工作年限。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9日。
3.工作表现。近两年(2018-2019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文字功底较扎实。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考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调出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后报考,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记录赣州市 诚信档案。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公开考选职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赣州市总工会806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8号)。联系电话:8215126。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1)《报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6)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7)其它相关材料。
材料(4)(5)可在面试前提供。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件原件当场退回,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选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满分100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 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入闱考察和体检对象名单另行发布。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等官方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市总工会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信息来源:https://www.ganzhou.gov.cn/c100023/2020-10/19/content_521600a7cbcf4ebe979081dc17279db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