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1173 次 日期:2020-10-19 17: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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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是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上海市110应急联动成员单位,中心代表市民防办参与全市灾害事故和反恐处突等技术方面的处置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5日。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防护救援、化救业务及应急管理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防护救援(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监督管理和防护专业队伍的业务指导;参与民防防护救援的技术研究、预案编制、大纲撰写等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理学、工学相关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人防专业、防护工程、电子对抗、通信信息、伪装防护等相关专业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有B驾照及以上的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纪律性强,能严格遵守单位准军事化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要求应聘者为男性,无色盲;无不适应应急工作的其他身体原因。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2、化救业务(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参与民防救援技术的研究以及相关规划预案训练大纲教材等的编制和修订;承担对区民防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参与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学、工学相关专业毕业,40周岁以下,化学、化工、人防、核生化消防等相关专业优先;有B照驾驶证及以上的优先;按要求完成值班备勤、训练学习任务。要求应聘者为男性,无色盲;无不适应应急工作的其他身体原因。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3、应急管理(专技岗位)

1)职位说明:参与民防总值班室日常管理;参与民防防护救援志愿者队伍管理;参与应急储备物资管理。

2)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人防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熟悉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者。要求应聘者为男性,无色盲;无不适应应急工作的其他身体原因。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请填写好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准备电子照片,表格见附件1)、笔试成绩单、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zz531830@163.com,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主题请以“民防特救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的方式命名。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考生须参加2020年8月15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3、综合能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单位将统一电话和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包括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度、岗位综合能力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等方面的内容。由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面试小组。

4、身体检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且综合成绩须不低于6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对身体检查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人社局官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式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面试现场需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并测体温。“随申码”非绿码的,须提供面试前3天本市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隔离者,不得参加面试;

3、需要提交《面试人员安全承诺书》(附件2);

4、根据疫情变化,防控要求会有调整,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24028908、24028909

监督电话:24028632

中心地址: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

上海市民防特种救援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下载附件附件1:报名表.xlsx

附件2:《报考人员安全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19/t0035_1394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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