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人。具体岗位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麻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报名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途径: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麻城市金桥大道208号麻城市人社局大楼)。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名为手写外,其他栏目均应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10月16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10月16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缴费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免缴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笔试具体日期详见准考证。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10—12:1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和确需保留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开考。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审核),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5室)提供经各项目县(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4)、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麻城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macheng.gov.cn/art/2020/10/16/art_15582_1336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