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10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南涧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及队伍建设需求,南涧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招聘。
二、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交通辅警为乡镇交警中队交通秩序管理辅助岗,履行协助交通民警开展日常交通管理等工作职责,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人数
10人。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语言表达自然流畅。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南涧县户籍。
(四)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出生。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笔试、面试、体检(自费)、组织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免冠证件白底照片(小一寸)4张。⑤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县公安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测试人员。
(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确定的测试人员根据对应公告内容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相关测试。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单项测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体检: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县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六)聘用:县公安局综合测试、体检、政审等情况,与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薪酬待遇:每人每月按4000元(含公务费和“五险”)保障,并按照《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试用期工资:2000元/人·月(试用期为3个月)。
2.定级后工资:试用期满予以定级,定级后月工资总额为2800元至4000元(含公务费和“五险”)。
(二)后续管理:被聘用人员按《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使用,按期参与岗位技能培训、在职健康体检,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涧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及咨询电话:0872-8520976 联系人:郭警官
本公告由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jNbqcTbLPNzxnDpctto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