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57 次 日期:2020-09-22 16: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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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的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需按规定取消或递减招聘计划,或者调整面试比例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二)免笔试的岗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20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岗位变动情况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 报考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讲课(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的课题备课、讲课。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2. 除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二)面试内容

1.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宣威市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统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

2. 除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疗、后勤相关服务,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签字确认并向考生当面当场宣布,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须笔试招聘岗位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含笔试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1)有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没有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3.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免笔试招聘岗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2.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20年8月7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宣威市纪委监委驻宣威市人社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向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189648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4—7162201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6077&l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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