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公告
为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进一步充实街道、村(社区)工作力量,支持做大做强镇域经济,龙湖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员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村(社区)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计划招聘村(社区)助理130名(其中100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30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计划招聘街道工作人员50名。符合条件人员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具体职位分配见《2020年龙湖区招聘村(社区)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职位分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龙湖区户籍人员。其中:
1.村(社区)助理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100名的招聘范围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具体包括①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③在2021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基层服务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退役军人30名的招聘范围为龙湖区应征入伍,并经批准退出现役,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员。
2.街道工作人员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人员。
(二)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3)热爱基层工作,具备街道、村(社区)工作基本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9:00至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10月3日9:00至9日24:00。
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属退役军人还须上传《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站查看成绩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对象确定及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对象人数具体计算函数为:Y=1.3X。
其中,X代表具体职位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21日。
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资格审查地点:汕头市大北山路1号龙湖区委区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
4.考生需提供报名表、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说明(原件)。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类别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选择职位包(入围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面试前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职位包参加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龙湖区委区政府大楼一楼大厅和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任职职位
正式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由考生在其报考职位包中选择一个任职街道或村(社区)。如考生放弃选择任职,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同类别考生中依次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资格审核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有关事项
(一)村(社区)助理
1.任职。村(社区)助理系村(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2.聘任。村(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村(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龙湖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类别颁发《龙湖区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或《龙湖区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村(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村(社区)工作人员。
3.聘用期间的管理。因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区范围内调整村(社区)助理工作岗位。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并放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聘用期间工作出色且村(社区)班子建设需要的,可依照程序进入“两委”班子。
4.工作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600元的岗位补贴,年终参照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单位在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按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津补贴标准发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有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9﹞210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贴给毕业生本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每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助理可在入职后申请这两项补贴。
(二)街道工作人员
1.聘任。街道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由街道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龙湖区街道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样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印制。聘用期满后,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在本人自愿、街道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续聘。
2.聘用期间的管理。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并放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街道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街道。
3.工作待遇。街道工作人员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750元的岗位补贴。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的岗位补贴(月增加100元)。同时按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263011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483379
附件1:2020年龙湖区招聘村(社区)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龙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816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