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718 次 日期:2020-09-16 1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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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文秘、新媒体工作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要求: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专业,有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文秘写作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longmen.gov.cn)查看公告,下载《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lmjcyzgk@163.com。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招聘岗位的业务技能需求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出示本人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2)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3)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在公开期刊或其他平台发表过的优秀文稿,从事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核环节的所有人员。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此次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待遇标准按招聘单位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当地同级公务员的70%工资待遇并随之动态调整,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考试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签聘用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7895386。

(三)招聘工作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http://jcy.longmen.gov.cn)及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龙门检察)发布。

本公告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050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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