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体检范围应聘人员:
根据《2012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2年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将组织2012年应聘市直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
非公安专业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公安专业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2年9月8日(周六)
集合地点:请参加体检人员于9月8日7:00前到临沂市公安局(金雀山路83号)大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面试通知书同底版照片一张。
2012年临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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